本文转自:封面新闻
封面新闻 记者田之路
黄甲、杨乙是四川的一对90后夫妻,婚后生了两个女儿。2020年初,黄甲怀上3胎后,二人抚养三个小孩经济压力较大,便商量等腹中胎儿出生后将其“送养”。两次“送养”并收取买家钱财后,这对夫妻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封面新闻记者通过办案人员了解整个案件过程,两次“送养”、假结婚等等,为了把孩子“送养”出去可谓处心积虑。
社交平台发布“送养”信息 与养父母发生矛盾后送回
2020年10月12日,黄甲通过抖音号发布“送养”子女信息。蒋丙、阳丁夫妻二人看到信息后通过微信和黄甲商量具体事宜。
双方约定了见面,两对夫妻通过见面商谈、微信沟通,约定以7.2万元价格出卖待产婴儿以及交易方式、时间、地点等事宜。
同年10月27日,蒋丙、阳丁夫妇按照约定将黄甲接到自贡市待产,同日蒋丙向黄甲转款1万元。
11月2日,黄甲以蒋丙的身份信息入住自贡市妇幼保健医院,次日生产一子,新生婴儿出生证登记姓名为易某。
11月5日,蒋丙向黄甲再次转款6.5万元,黄出院后返回成都龙泉驿区的家中。
不久后黄甲与蒋丙发生矛盾,双方遂于同年11月27日签订“收养协议”。同年12月18日,黄甲主动到龙泉驿区东安派出所投案自首。2021年2月5日,新生婴儿易某被民警解救并归还给黄甲夫妇。
二次出卖 与陌生夫妇“假结婚”过户
2022年2月,龙泉驿法院在审查被告人黄甲涉嫌拐卖儿童罪一案证据材料中,发现黄杨夫妇再次将儿子出卖他人的案件线索,遂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。
经侦查查明,新生婴儿被归还后由乃乃照顾抚养,但孩子并未摆TUO被送养的命运。
2021年3月10日,黄杨二人到自贡市妇幼保健医院重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,新生儿更名杨乙辉。2021年4月初,黄甲经介绍认识张某,与张某商量见面协商再次将三胎儿子卖给对方。
4月8日,张某、刘某夫妻等人与黄甲、孩子乃乃在龙泉驿区桃园路和锦花园餐厅见面商谈买卖第三子一事。孩子乃乃按照黄甲、杨乙事先商量,提出需要给付8万元的“营养费”、且需要支付现金,双方现场未达成一致意见。
事后,黄甲与张某经电话协商,约定以6.6万元的价格出卖第三子给张某,按黄甲提出的“假结婚”的方式将第三子过户至张某户籍。
与张某商定后,黄甲将此事告知丈夫杨乙,杨乙表示同意。4月16日,张某夫妻从龙泉驿将杨乙辉抱回家中抚养。5月3日,张某向黄甲转款1.6万元。
6月10日张某、刘某离婚,6月15日黄甲、杨乙离婚,6月16日黄甲与张某登记结婚,6月18日第三子过户至张某户籍,更名为张某轮。7月28日黄甲与张某离婚,同时张某向杨乙转款5万元。
龙泉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甲、杨乙作为新生婴儿的父母,拒不履行抚养义务,为获取非法利益,先后两次出卖亲生子女,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。依法判处黄甲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;依法判处杨乙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。
(涉案人物均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