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两天看到一个新闻,34岁女博士选择丁克,57岁母亲一气之下选择生二胎。母亲说:“你不让我当姥姥,我就让你当姐姐。”女儿说:“我只赡养你们二老,不负责你们的孩子。”
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,我第一反应感觉很好笑,感觉母亲这二胎生的好随意,太儿戏。但是转念一想,又觉得无奈,理解这个母亲,在父母眼里,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儿女结婚生娃是大事,不想儿女因为年轻时一时的决策到老了后悔。
但也理解女儿,有自己的人生选择权,不能因为父母的意志而强行步入自己不喜欢的生活。只能说母女二人各自有各自的选择吧。
但是母亲的选择毕竟还是太过草率了,虽说生育自由,但人生又从来没有绝对的自由,都是有限制的。57岁母亲生二胎是行使自己的生育权,但是这个自由可能会给以后埋下很深的隐患:
首先,老二的成长路上免不了会遭受各种异样眼光
父母和孩子之间年龄差太大,父母可能会觉得骄傲,但是对孩子来说可能会自卑。想象一下,孩子从幼儿园开始,参加各种亲子活动的时候,别的父母都是年轻力壮,斗志昂扬。而自己的父母却像乃乃辈一样,啥活动都跟不上趟,孩子心里得多自卑。
等孩子十五六岁正值青春叛逆期的时候,父母已经七八十岁了,父母该如何对孩子进行管教,父母和孩子之间明显的代沟差距,会让孩子和同龄人相比,承受更多的异样眼光。
再者,两个孩子之间年龄差距导致两人之间没有多少感请
作为父母,生二胎三胎无非就是希望给孩子做个伴,留个手足亲人。孩子之间年龄差不太,同住在一个屋檐下,吃着同一锅饭,打打闹闹一起长大,这种成长环境让兄弟姐妹间的感请更浓厚。
但是两个孩子相差二三十岁左右。老二出生,老大都已经独立生活,甚至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了。当老二嗷嗷待哺的时候,老大可能正绞尽脑汁为工作发愁,两人的生活成长轨迹完全不同,可以说生活没有任何交集,又何来的感请呢?虽说两个孩子有血缘关系,但是肯定会有距离感,不亲也是事实。
更重要的是,父母能保证自己可以活到老二成年吗?
父母都已经是年过半百的人了,说句不好听的,随时可能闭眼。到时候老二还没有成年怎么办?法律规定长子长女是有义务和责任抚养的。不说老大愿不愿意,就算愿意,姐姐和哥哥能和父母的角SE相比吗?到时候对老大的生活造成负担,对老二的人生也会产生重大影响,甚至改变他的人生轨迹。高龄父母只想着自己抱小孩,完全没考虑到两个孩子的未来,多少有点自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