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
以前人们说一个人“会过日子”,往往指的是在生活方面经打细算,尤其是在花钱的问题上,懂得省钱,恨不得一分钱掰成好几瓣去用。
这种过日子的观念虽然尤其合理的部分,但是随着时代的改变,过日子的心态也应该与时俱进,应该分成两种请况去看待:
如果一个人手头的钱有限,稍微勤俭节约一点不是坏事,这样不至于让自己本来就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。
但如果一个人手头宽裕,则没必要非得过紧巴巴的日子,勤俭节约的优良品德虽然要有,但该花的钱还是要花,否则,你有钱却让自己的生活质量很低,享受不到应有的生活,真的没必要。
更深入一点去说,如果你是一个人生活,其实怎么样都无所谓了。但如果你已经结婚了,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,手里不缺钱的话,生活质量就应该保持住,不能只在乎自己怎么想,对方的想法也值得在乎。
可是,有些人的脑子就是转不过来弯,他们虽然结婚了,虽然手里不缺钱,但依旧过紧巴巴的日子,而且还要求对方跟自己一起过紧巴巴的日子。这种请况下,除非对方跟你一样愿意吃苦,否则,你们之间会产生分歧,严重了会闹矛盾,危及到婚姻的存亡。
02
阿秋的前夫阿兆就是“太会过日子”的人,也就是我们上面讲的那种经打细算的人。他们在恋爱时还好,因为没有正式在一起过日子,牵扯不到一起花钱的问题,所以阿秋不会因为阿兆的经打细算而有什么不爽。可是,结了婚之后就不一样了。
从谈婚论嫁到结婚这段时间里,不管哪方面花钱,不管花钱买任何东西,阿兆都会算计来算计去,美其名曰要追求“新价比”,实际上就是图便宜,不想在家具等在他看来没必要的东西上面花太多钱。
但阿秋不是这样想的,她觉得他们又不是缺钱,她又不是要求阿兆大手大脚花钱,又不是专门要求他买特别贵重的东西,真心犯不着紧衣缩食。
在这个过程中,她好不容易做通了阿兆的思想工作,结果之后却还是出现了同样的问题,他们最后离婚,也跟这种问题有关。
在阿秋出差的那一个月时间里,阿兆不打招呼直接把婆婆接到家里去住,而且还不是让婆婆住次卧,而是让婆婆住主卧,穿阿秋的衣服,睡阿秋的床,用她的东西。在他看来,这一切都合请合理,可是阿秋回家之后发现婚房被婆婆霸占,自己的东西也被弄得乱七八糟,瞬间发火了。
此时的她,暂时还没有想到离婚,只是想教训阿兆一顿之后,把问题解决掉。不过在听了阿兆的解释之后,她毫不犹豫选择了离婚,因为阿兆说的是:
『反正你出差不在家,房子空着也是空着,暂时租出去不现实,所以我就让我妈住了,有错吗?你该不会宁愿房子空着,都不愿让我妈住吧?如果你是这样想的,真的太让我失望了。房子买了不就是用来住的吗?如果一直空着,就等于是浪费空间浪费钱,你连这点过日子的心都没有,真的很不懂事!』
阿秋反驳说,“如果房子是你一个人的,如果我们没有结婚,你爱让谁住让谁住。但是,我们结婚了,房子是我们两个人的,你凭什么替我做主?你凭什么认为我会把自己的房子暂时借给别人去住?你连招呼都不打就擅自做决定,还美其名曰说自己会过日子,真的很可悲。既然你会过日子,我不会过日子,那我们就不用过了,离婚吧!你跟你妈一起过吧!”
她再婚的老公跟阿兆不一样,对她很尊重,对比之下,她更加清楚地认识到,前夫阿兆那种男人,是正常女人不该嫁的男人,否则只会让自己吃苦。后来她给其他未婚女人提建议时也提及了自己总结的经验:
『听你说你男朋友明明不缺钱,但却总是很抠门,很小气,我想告诉你的是,男人“太会过日子”,有时候不是什么好事。这种人一个人过日子还行,你跟他恋爱还行,但是涉及到婚姻,我劝你还是慎重考虑清楚比较好。你之所以受不了他太抠门,说明你们在花钱的观念问题上有差异,这种差异会在结婚后无限放大,你如果婚前不考虑清楚,婚后才认识到问题有多严重,到那时后悔也晚了。』
03
阿秋最后总结的那番话,道出了她和前夫离婚的关键,从表面去看,是“会不会过日子”的问题,但深入去看,则是“观念”方面的问题。
就像现实中很多夫妻离婚的原因是“三观不合”一样,两个人观念上存在分歧,日子很难顺利过下去。如果只是在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上观念不合,两个人之间也不会闹出什么大矛盾;但如果是在一些很关键的问题上观念不合,则很容易闹出不可调和的矛盾。
就像阿秋跟她前夫一样,他们在“过日子”这种观念方面的分歧,涵盖了消费观念不同,生活观念不同,以及做人做事所需要的尊重缺失,这对于阿秋来说是完全无法忍受之事,她前夫还理直气壮认为自己没有错,彼此都不愿意让步,所以也就只能离婚了。
所以说,我们在对待婚姻时,还是在婚前做好该做的准备工作比较好。其中,确认两个人是否观念合拍,很重要。就算有不合拍的地方,也不该关乎到某种关键问题,否则就不该让婚姻开始。
特别需要注意的一点是:如果你在婚前感受到了你和对方观念不合,但是因为还没引发大问题,你就不当回事,想当然认为应该没事,这种心态是不可取的。因为你不确定的东西不会因为你有好的期待就一定会变好,同时还有变坏的可能新,你太大意了,一旦结局不合你意,就难免悲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