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婆婆永远是对的。
婚后必须跟婆婆一起住,这本身不是什么不可理喻的条件,但是,如果婆媳产生矛盾,无论谁对谁错,都必须是媳妇去认错,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。
这样的条件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奇怪的霸王条款了。
婆媳矛盾的发生,其实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请,就算是亲生的母女,也会有产生分歧时候,更何况是此前不认识的两人,婆媳之间如何才能相处融洽,她们中间那个即是丈夫又是儿子的男人,起到关键的作用。
无论是谁的错,最重要的是相互理解,而不是让其中一方一味地妥协,没有人有义务无条件忍让另一个人,这样的要求是过分的,难得只因为她是长辈吗?
尊老爱幼的美德可不是这样来发扬光大的。
对于这样不合理的要求,当然是拒绝的。
3、婚后女方家要经常资助男方家。
小林工作比较忙,也没有什么时间去认识男孩子,平常都是两点一线的生活,为了找个人照顾小林,小林的父母给她安排了相亲,对象是比小林大三岁的张军,开始两人相谈甚欢,最后张军向小林提出了一个条件。
张军的条件是,婚后小林的父母要经常出资帮衬男方家庭,比如,张军的弟弟要讨媳妇,到时小林的父母要出十万,为张军的弟弟草办婚事,原因是,小林家比张军家有钱,作为亲家,应该互相帮忙。
小林听了这个条件以后,把账结了,把张军电话拉黑,事后小林说,她快被这个条件笑疯了,也气疯了,什么叫你穷我就必须给钱你?
这种不劳而获要占人便宜的想法,竟然理直气壮的提了出来,脸皮之厚,也算少有,遇到这样的人,还是敬而远之的好。4、“婚后你养我。”
“我养你”本来是一句请意绵绵的话,但一个人,有劳动能力,又没有特殊请况的时候,是应该自给自足,自己养活自己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