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了几天,05年4月19号,我们去了离婚办事处签下了离婚协议书,办了手续后,负责我们的方案的尹律师带我们去会议室,问,“王先生,你跟你太太阮小姐离婚以后,你需要给阮小姐赡养费,你的经济能力允许你这样做吗?”
他听到后,明显是有点不好意思。也是的,他这些连自己都养不起的人,还能说养老婆么?看来我有点看不起他了。
“王先生?”尹律师不知趣地再次询问。
“呃……我……”他说话有点口吃,明显是不好意思说出口,只好用眼神向我求救。
我接触过他的眼神后,反了他一个白眼,然后嘲笑道,“不用了,我不需要,我可以自己养自己,更何况我不想跟这个人有任何来往。”当然,我的语气是夹杂了些讽刺。
“这样的啊……很少人会这样……”显然尹律师是有点不明白的。不过不明白也好,这些丑事不能向外传,让它成为别人的笑炳,一世也抹不开的污点。
经过一轮的询问和小手续后,一切都办好了。
出到离婚办事处的门口,王明辉想要跟我道谢,“刚才的事……麻烦你……”
我没有听完他的话,便打断了他的话,“不用谢了,我只想跟你断绝来往。”
“是的……”他明显是有点失落。
“我走了。”我僵硬地转过身,上了刚才招来的出租车。
回头看看他,只见他定格下来,望去已渐渐远去的出租车,露出不舍忧伤的表请。
忽然,我感到脸上湿湿的,麻麻癢癢的,用手一抹,抹出一手的眼泪。
我哭了。
也是的,这毕竟是五年的感请啊!由我20岁早婚开始嫁给他,直到今天25岁,要撑那么久可真不容易的,况且那时还小,年少无知,但仍守护至今,也算难得。记得那年读大学,我是校花他是校草,当然有不少仰慕者,但偏偏我只看上了他,他也很喜欢我,也不管双方父母的反对,就开始了交往。说起来离婚很简单,但买行起来还是会伤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