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我瞒着她写的。
她是我见过最愚蠢的人。我跟她是宿舍邻床。
初恋,总是那么猝不及防。在我入学不到一个月,追我的人有了很多,而她,因为皮肤黝黑,太过粗犷,没人喜欢。而就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,她说,溯夜尘殇,我告诉你一个秘密。我装作不理她。她便摇床,告诉我,我喜欢的是你表哥,墨倾。
我一个趔趄差点从床上滚下去。要说墨倾,从开学以来就已经俘获年级很多少女的心了,只因为那种少年有的嚣张和傲慢,以及资本——他帅。
我并不知道这位豪迈的家伙会喜欢一个帅气的人。
她告诉我后,便整天来找我:“你哥有没有喜欢的人啊?”“你没有告诉他我喜欢他?”我并不知道她用了多少心,我只知道,如果将这件事告诉了墨倾,她,也不能将这份爱善始善终。
墨倾一直是个那样的人,那样的骄傲,他更不会选一个整天只会默默爱他的人。他要的,是可以骄傲的孔雀。哪怕孔雀开屏,从后面望去只有丑陋。
那是我的生日。
她求我把墨倾叫去,我不忍,答应了。可是最后,墨倾没来。我问他为什么不来。他只说,妹你忘了叫我。我还是追问,不会去问我的电话么,你知不知道她在座椅上等了多久?墨倾沉默了,最后回了一句:“你他妈还是不是人啊,我只是想去给你过生日,于她何干。”
我一直弄不明白,墨倾是怎么知道傻瓜喜欢自己这回事的。
最后,是暑假聚会。
我真真切切花了很长的时间劝服墨倾,到了最后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劝。可那天,他又没来,我打电话问他,他说,有事。“你tm有事不会提前跟我说么!”我再不想忍。他在那头沉默了一下,说:“我在火车站。对不起。”然后便挂了电话。后来我才知道,他有一句话没跟我在电话里说,因为他知道我按了免提。
他要说的那句话,是——我有女朋友了她不是不知道。
是的,我邻床那个傻瓜的确知道。她知道我墨倾已经换了很多女友。可是,她就是该死的喜欢。
我问她:“如果他一直不知道你喜欢他,你会怎样?”
她说:“大不了喜欢完这三年。”
时间不多,你要尽力而为,时间很久,你会水到渠成。我心中默念。
我知道墨倾他也知道,在万圣节上,傻瓜在他的笔袋里放了一份请书。在课上,傻瓜曾看了他一整节课。在那些他与其他女生玩的时候,傻瓜吃醋了很久。所以傻瓜学会了炼文笔,傻瓜学会了偷瞄。傻瓜学会了去玩男生玩的游戏。
我可以依我的想法,去街舞,去滑板,去歌唱,可她呢,她能唱,能跳,能说,去就是不敢在墨倾面前炫。
墨倾早知到傻瓜的心意,却从未表达自己的想法,反而成天去勾搭女生,去和女朋友吃饭什么的。
傻瓜早该明白,墨倾他做不到喜欢傻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