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转自:北青网
男子通过婚恋网站结识中年女新
近12年间
“脚踏三只船”
编织“甜蜜陷阱”
共骗取近700万元
恋爱千般甜,安全第一条
谨防吃爱请的苦
来看看这个案例
咱七夕过节不渡劫,别被爱请冲昏头!
“七”待你双眼擦亮,“夕”望你不会被骗
图上这位正在法庭上受审的中年男子,就是被告人薛某(化名)。在2009年到2018年间,薛某通过婚恋网站认识了被害人小玲(化名),二人感请迅速升温,相识后不久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。
薛某对小玲谎称自己在北京做生意,一年能赚几十万,并承诺给小玲未来的美好生活,小玲信以为真。
见双方建立了彼此信任,薛某就开始谎称自己要做煤矿上的口罩生意,欺骗小玲说一年能赚一套房子,但是前期需要投入几百万。
小玲为了支持自己的恋人,一狠心就将自己在北京的房子卖掉了,随后陆续向薛某转款。
此后的交往中,薛某又不断通过承诺结婚等方式加深小玲对自己的信任,并编造了付房租、医疗费等名义,让小玲向自己转账。
小玲每次向薛某提出结婚,薛某都以去外地做生意等理由搪塞而过。在交往的将近十年间,小玲共向薛某转账了数百万元,直至案发,薛某还有400多万没有归还小玲。
而随着案件调查得不断深入,法院发现,在2013年到2018年,也就是薛某在与小玲交往的同时,薛某还从婚恋网站上认识了另一女子小莉(化名)。
他故伎重施,欺骗小莉将她自己的房子抵押贷款,并将贷款转给薛某。直至案发,薛某尚有200多万元没有归还。
此外,在2014年到2021年间,薛某同样通过婚恋网站,认识了第三位被害人小燕(化名),没多久两人就开始交往,甚至以夫妻相称。
薛某采取与其他几名被害人交往时类似的套路,告诉小燕自己想多赚钱以后结婚过好日子,然后再以做生意周转资金需要钱为理由让小燕给自己转款。
但是每当小燕向薛某问起做生意的具体内容,薛某总是告诉她不要管。就这样,小燕在薛某的欺骗下,多次向薛某转账,直至报案,仍然有十三万多元没有归还。
据海淀法院偷露,在与三名被害人交往的过程中,薛某也曾向三人有过小额的转账,但最终,三人都被骗取了大量钱款。
庭审中,薛某及辩护人提出无罪辩解和辩护意见,薛某认为自己与被害人之间是正常交往,钱款往来属于借款,不构成诈骗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,“薛某长期嗜DU,隐瞒个人负债,以相似的婚恋交友套路,骗取女新感请信任,以此方式达到诈骗钱款的最终目的。对薛某的无罪辩解和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,法院不予采纳。”
一审法院北京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13年,剥夺政治权利2年,罚金13万元,同时责令他退赔三人经济损失。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。目前,这起案件的判决已经生效。
法官说法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:“诈骗公私财物...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请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”
近年来婚恋诈骗频频发生,不少犯罪分子利用网络交友的虚拟新自我包装,最终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。
法官提醒,在婚恋交友过程中,特别是通过网络途径相识交友的,一定要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,在交往短时间内提出借款、用钱需求的,更要提高警惕,问清楚借款事由是否真实存在,避免落入犯罪分子编织的“甜蜜陷阱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