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转自:新华日报
近日,有网友发文质疑,迪奥最新发布的一款标价2.9万元的半身裙,在产品介绍中称之为“Dior标志新廓形”“全新”,涉嫌抄袭中国的马面裙。随后,“迪奥抄袭”相关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榜,引发网友热议。这款裙子前后片交叠剪裁,而在中国马面裙的设计中,裙子形制一般为两片式,左右打褶,前后光面,罕见而典型。截至目前,迪奥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。记者发现迪奥中国官网已查询不到相关商品,但国外官网仍有该产品在售。
国外品牌吸收中国传统服饰元素融入其服装设计中本无可厚非,但在产品中不标明设计出处,居然还擅自声称“标志新”“全新”的独创设计,这种“掩耳盗铃”之举,机起网友不满。迪奥的做法及态度已经不再是简单的“借鉴”,有网友甚至认为这是典型的“文化抄袭”,片面利用文化“优越感”抄袭中国文化。更让网友反感的是,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,迪奥选择“沉默不语”,态度如此傲慢,这不该是国际品牌面对舆论的应有态度。
其实,迪奥在过去数十年发展中对“文化借鉴”较为谨慎,这种谨慎的态度换来了迪奥在市场上的国际知名度与绝对竞争力。然而,这次的“半身裙风波”,对迪奥的品牌形象、企业声誉无疑都是一种损害。“半身裙风波”持续发酵,暴露出迪奥对别国文化传统的不尊重,触碰到道德底线。此事还可能触犯法律,有律师表示,如果有商家对马面裙或类似设计、图案等申请并取得专利,而迪奥的此款半身裙又明显与之相仿,则显然涉嫌侵权,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其实,不同民族和国家文化之间的传播、交流、互鉴,有利于文化的推陈出新、革故鼎新,这也正是服饰艺术创新的源泉所在。中华文化源远流长、博大经深、丰富多彩,在设计行业被国际大牌借鉴是常有的事。实际上,很多使用中国元素的设计师都坦言设计灵感源自中华文化。查找历史资料发现,这并非迪奥首次借鉴中国元素。创始人克里斯汀·迪奥早在1951年就曾借鉴“草圣”张旭的原帖拓本,亲手设计了一条中国特SE纹样的机尾酒裙,让人眼前一亮。1997年,迪奥首席设计师约翰·加利亚诺吸收旗袍、龙袍纹样及时代特SE,在春夏高级定制时装秀和秋冬成衣秀上就推出了全系列的“中国风”,至今为人津津乐道。可见,同样是中国文化和古典元素,用得其所就是致敬时尚、回味经典,用非其道就是文化挪用。这其中,根本的问题是有没有尊重知识产权,尊重他国文化,有没有抄袭行为的存在。